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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建设法治国家中坚力量 应多承担责任
发表:admin  (2010/3/23 18:44:38)
分类:律师职业  |  阅读:16143  |  评论:0  |  最新评论:2010/3/23 18:44:38 By 
       中新网3月22日电 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副主任郭庆21日表示,中国的律师队伍是在建立现代法治国家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他们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个人律师事务所:模式与战略”研讨会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郭庆出席该研讨会时作以上表示。
  北京市律协副会长周塞军在会上通报,截止2009年12月31日,北京共有1355家律师事务所,共21215名律师。其中,个人律师事务所有125家,他们大多是在2007年律师法修改之后产生的。
  当前,中国正处于转型期,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社会各领域纠纷增多,个人律师事务所这一“新生事物”如何抓住机会,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显得尤为重要。
      郭庆说,律师通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法律能够正确实施,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个责任非常神圣和重大。由于中国法律制度底子薄,基础差,因此可以说律师天生就是人治的对抗。
  郭庆认为,正因如此,律师队伍同时也应承担更多的责任。首先,履职方面。律师要通过履职向公民宣传法制理念,这是律师业在现代法制国家建立过程中应该作出的最基础性的贡献。其次,鼓励律师参与立法。这样可以减少在立法过程中因对实物不了解而产生的法律条文的自相矛盾的情况。第三,法律人从政。随着公平正义、建立和谐社会提到议事日程,这是必然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也认为,律师应该有更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他说,律师应该把为当事人服务当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正确实施的事业来做。
  与会嘉宾还就个人所的业务定位、内部管理、人才建设,以及风险防范等交换了看法。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律政》杂志、中国律政网主办。共三十余名律师行业主管官员,学者,以及北京地区个人所主任和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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