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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成立,臧天朔获刑6年
发表:wuxilawyer  (2009/11/28 9:56:55)
分类:刑事案件  |  阅读:15838  |  评论:0  |  最新评论:2009/11/28 9:57:23 By [楼主编辑]
    放着耀眼的舞台不享受,偏偏要做“黑老大”,臧天朔最终将进监狱唱《铁窗泪》。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尽管臧天朔的律师罗延京在庭审后直言此判决相对他所作的无罪辩护,有些量刑过重,不过臧天朔本人对结果表现得相当平静。此外,另一涉案被告吕长春——臧天朔经营的迪吧总经理,被判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去年9月28日,因涉黑和聚众斗殴,歌手臧天朔被北京警方逮捕。昨日9点30分,臧天朔案在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臧天朔与他人产生矛盾后,竟授意吕长春纠集多人持械斗殴,并在斗殴中致1人死亡,3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首要分子,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在对其量刑时酌予考虑,因而判处臧天朔获刑6年,且因其之前已经被拘留了一年多,所以释放期是2014年。据悉,在开庭前,臧天朔的家人已经对受害者家属给予了29万元的补偿。
  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不少网友认为相对事件的严重后果和恶劣程度来说,这样的量刑还是轻了。不过,臧天朔的律师罗延京则在庭外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作的是无罪辩护,在我看来是量刑过重了,之后可能还会再和臧天朔沟通,考虑是否上诉。”
  相对于律师的不满,臧天朔本人却反应平静。记者了解到,目前臧天朔最担心的是妻子和儿子,昨天家属没有出庭也是他要求的,眼下臧天朔已被押送回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而他早已托朋友照顾妻儿,并表示会好好改造。

来源: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徐宁

[此文在2009/11/28 9:57:24被*wuxilawyer*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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