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法治观察 | 阅读:13510 | 评论:0 | 最新评论:2009/10/19 20:42:34 By [楼主编辑]
上海频暴雇用“钓钩”、诬良为“黑”的钓鱼式交通执法事件,舆论汹汹,多直指戕害良善的荒谬执法。
不错,此事最令人发指的,是以公权力的堂皇名义,行龌龊之举,将人们心中尚存的善念与信任粗暴扼杀——公权力,竟成社会公德的公敌,逼得被诬者断指自证清白,逼得私车司机愤而贴出告示:路遇伤病,一律无视。
按涉案的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工作总结中披露的“业绩”,两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上级的预定指标。做一下除法,每天该大队要罚没70辆车,光罚款就坐收70多万元!该大队坚称没有使用“钓钩”,那么能否透露一下,究竟有多少警力?哪来的神机妙算,有如此高的工作效率?
不要以为群众都只能“不明真相”——如此丰厚的油水,如此迅捷的创收速度,“执法创新”的驱动力从何而来。拟定此类罚没指标,于法有据吗?是否有唆使或利诱下属荒谬执法之嫌?罚没款又是如何“分配”的?——能不能给百姓一个透明的交代?
蹊跷的是,这样一个频频发生、明眼人一望而知甚为荒谬的所谓执法行为,何以在国际大都市上海屡屡上演,从未得到遏制?近年至少有六起相关诉讼,执法大队何以轻而易举均告胜诉?这根“利益链”,难道也有本事贯穿法庭?
“钓鱼执法”案件当事人律师郝劲松,看到了问题的关键。10月18日,他用19封邮政特快专递从北京寄往上海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申请信息公开:全部罚没款上交财政的金额有多少?财政返还金额有多少?有多少位“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假扮乘客配合查获非法运营的“黑车”……
然而,令人相当担心的是,郝劲松最终未必能拿到这样“绝密”的信息。
尽管上海在全国率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响亮提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突破性表述。但怎样的信息算是“涉密”,不能向百姓公开,一直充满争议。
“真相”,就在郝劲松要求公开的诸多“信息”中,要查明并非难事。然而,新案尚未开庭,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已经扬言胜券在握,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
血气方刚的19岁车主孙中界,采用自断手指的极端方式,惊醒了舆论。在这样的舆论压力面前,掩盖真相,哪怕是动用法学专家匆匆支招或是将利益链延伸到法庭,恐怕比以往要艰难得多。
事实上,执法大队要自证清白,不必失去手指,只需公开真相。
我们拭目以待,希望那条肥得流油的利益链,最终将绑住的,是执法部门集体的贪欲,而曾被死死捂住的“猫腻”终将公开…… (李泓冰)
来源:京华时报
[此文在2009/10/19 20:42:35被*admin*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