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2005年5月11日我与被告人签定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书,协议书订立后,原告按期交纳房租费,双方相安无事,此间虽也产生过一些小小的不愉快,但均在人民法院的协调和帮助下,得以圆满解决,并无留下任何后遗症
2008年3月18日被告向两原告邮寄了一份《通知书》,告知原告在2008年5月15日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限令原告在2008年5月15日前将所有属于原告财物从该店内搬出,2008年5月15日前我并无欠房租费情况。2008年5月...
阅读全文分类:法治无锡 | 阅读:20370 | 评论:0 | 更新:2009/1/14 14:22:52 By [楼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