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7·23”温州动车组事故,铁道部的一条规定引起广泛争议: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昨天,3名律师上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对该行政法规违反上位法律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责令有关部门修改相关规定。
上书律师黄乐平介绍,按照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温州动车组事故中死亡人员的赔偿应该是当地居民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上一年,温州市人...
阅读全文分类:法治观察 | 阅读:9943 | 评论:0 | 更新:2012/8/3 16:34:57 By 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