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零时许,宁夏自治区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媒体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案,并处理相关责任责任人员。 通报称,今年11月23日,该市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属于错案。对王鹏的刑事拘留立即解除。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被免职。
此前,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在办公室内被宁夏吴...
阅读全文分类:法治观察 | 阅读:16757 | 评论:0 | 更新:2010/12/2 13:33:39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