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2月1日电 (记者辛阳)继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揭牌成立,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根据此前发布、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规定》同时明确,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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