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法治观察 | 阅读:11906 | 评论:0 | 最新评论:2015/2/3 11:46:32 By [楼主编辑]
人民网沈阳2月1日电 (记者辛阳)继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揭牌成立,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根据此前发布、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规定》同时明确,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由现任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担任,根据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任免名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据了解,第二巡回法庭设立在辽宁省沈阳市,主要考虑到东北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希望通过设立第二巡回法庭,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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