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刀杀村医因"精神病"获释 10年后再夺同村两人命 wuxilawyer(2013/7/27 23:12: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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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19.*.* 2003年杀死村医却因“精神病”获释 2013年再夺同村两人性命———
7月17日,遵义市仁江村,村民刘安平用一把20厘米长的尖刀,杀死了同村正在午睡的卢永金和卢大光。一切同十年前如出一辙。2003年的一天下午,村医余家林也是在午睡中被刘安平连捅七八刀身亡。不过刘凭着一纸精神病鉴定,在被捕27天后获释。
在这十年间,刘安平像正常人一样炒股、做生意、开车搞运输,直到他再次犯下血案。
7月17日是农历六月初十,正是遵义市仁江村“逢五逢十”的赶集日。村里人大多跑到一公里外的集市采购,村里的街头除偶尔扬起的尘土,鲜有人影。
张世琴的小卖铺当天也大受影响,一上午没做成一笔生意,她无聊得直打瞌睡。她的丈夫卢永金是村里的兽医,当天上午出了四趟诊。回到小卖铺旁的家,卢永金就躺在门口的躺椅上迷糊着了。
12点多,村民刘安平拿着五元钱来买花生牛奶,小卖铺才开了张。拿着张世琴找回的一元钱,刘安平走到卢永金面前说:“你开的止泻药很管用啊。”卢永金睡眼惺忪地还没反应过来,一把约20厘米长的尖刀已插进他的右腹。
刘安平用手把刀绞了几下,在卢永金身上又补了几刀。他不顾张世琴的尖叫声,又跑到卢家北边一间屋,在正午睡的卢永金的父亲卢大光身上捅了几刀。卢大光叫嚷着追出大门,扑倒在地。
一切同十年前如出一辙。十年前的一天下午,村里的医生余家林正是在午睡中被刘安平连捅七八刀身亡。刘安平则凭着一纸精神病鉴定,在被捕27天后获释。
在这十年间,刘安平像正常人一样炒股、做生意、开车搞运输,生活没有受到任何监管,直到他再次犯下血案,被捕入狱。
十年前的旧案
位于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的仁江村是个大村,村子分十几个村民小组。刘安平所在的龙舞组就有约600人。
刘安平的父亲是从偏远山区迁到村里的,靠搞运输维持着不错的家境。刘安平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有一哥一姐。在村民的印象里,刘安平从小就不太爱和人交流,朋友很少,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的。
卢大剑曾是刘安平的中学老师。他印象里刘安平成绩总是在班上后十名内,但他不调皮,总是安安静静的,对喜欢的事情就下功夫钻研。刘安平的妈妈几年前被诊断出癌症,医生认为命不久矣。刘安平为此自学医科,给母亲开药。此事也被村民传为佳话,大家认为刘母健康地活到现在,和刘安平的努力不无关系。
长大后的刘安平瘦瘦高高,文质彬彬,相貌也挺英俊。初中毕业后,他和家人一起跑起运输。卢大剑坚持认为,刘安平就是在跑运输后学坏的。
内向的刘安平几乎没有知心朋友,卢永祥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他觉得,自己之所以能被刘认可为朋友,是因为自己能耐心听他“吹牛”。刘安平经常和他讲自己在外面有多少女人,讲自己炒股票的经历。“基本都是他在说,我在听。”卢永祥说,两人没有共同爱好,也没有共过事,在一起就是聊天。刘安平不愿跟别人说的话,却都愿意跟卢永祥说。
刘安平总是轻声说话,表情淡然,但卢永祥仍可从言谈中感觉出他的得意。在卢永祥印象里,刘安平从没有大发脾气的时候,整个人非常安静非常闷。这和他日后持刀疯狂杀人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刘安平第一次杀人在2003年。刘安平从外地出车回家,感觉下身不适,便到当地余家林的私人诊所就诊。余家林告诉他,他患了“梅毒”。刘安平听了非常害怕,便瞒着家人在余家林的诊所开始了治疗。下身的症状很快消失,但肠胃却一天天不适起来。
《贵州都市报》当年的报道称,刘安平怀疑肠胃病是治疗“梅毒”产生的毒副作用而引起的,花了5000余元医疗费后,肠胃疾病反而越发严重。他转投当地另一家诊所的医生张某某,依然被诊断为“梅毒”,花去数千元,病情依旧。后来,家人陪刘到贵阳某大医院检查,查明刘并未患性病,而是长期驾车不洁引起的炎症。
刘安平时常看医书,他认为自己的症状是“胃癌”,无药可治活不长了,就把患上“胃癌”(实为胃炎)的责任完全归咎在余家林用药不当上。
2003年10月28日下午4点半钟,刘安平到余家林的诊所中,看到余在睡午觉,转身回家取了把长刀,照着正熟睡的余砍去。余家林左额被砍掉一块肉,他满脸鲜血跑出门外,没跑几步便一脚踏空,摔倒在地。刘安平追出来,对准余家林连砍七八刀,其中一刀刺中余肝左叶而致其死亡。
附近村民被刘安平的举动吓呆了,没人敢近前。作案后,刘安平在原地持刀而立,冷静地念叨着:“我终于报仇了。”赶来的民警给刘安平戴上手铐。他则说,如果警察晚些赶到,他打算将另一名误诊他的医生张某某也杀死。
关键的精神病鉴定
余家林的父亲余天益至今记得十年前杀人案的每个细节。那一天,他不仅失去了儿子,儿媳和孙女的精神也受了很大刺激,孙女的学业也因此被耽搁。
事发第二天,刘安平被批准逮捕,但27天之后的11月26日,刘安平就获释了。记者见到一份当年的《释放通知书》显示,刘安平因“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发病期)”被予以释放。
当年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03年11月13日,经办案单位委托对刘安平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鉴定单位于2003年11月26日作出鉴定结论,评定被告人刘安平无刑事责任能力,刘安平在当日获释。
刘家被判赔偿余家死亡赔偿金、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2万余元。但余天益说,家里只收到3.5万余元。因为家庭经济条件陷入困境,他不得已放弃继续依靠法律手段索赔。
如今,余天益在当地经营一个小杂货铺,年过七旬的他视力下降得厉害。儿媳则在浙江打工。余天益至今不忘“要把杀人者正法”。
龙舞组村民卢永超记得,刘安平被释放后,还按当地风俗,管同组的他叫“老表”。“你差点就见不到我了,老表。”刘安平说。
毕竟杀的是其他组的村民,从小看着刘安平长大的龙舞组村民,在刘安平获释后,还是像自家人一样重新接纳了他。
村民们觉得,刘安平杀人是一时冲动。但几乎没有人相信他真的是精神病。从小和刘安平玩到大的朋友卢永祥说:“他脑子聪明得很,说话正常得很,怎么会是精神病呢?”
很快,村民间有传言,刘安平的姨娘是贵阳某医院的领导,他的精神病鉴定,是家里为了救他一命托关系弄来的。但这个传言无法辨别真伪。
记者联系到当年参与办案的一位民警。他说,刘安平是被送到贵阳的安宁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具体鉴定程序他也不清楚。“老百姓对这些不够理解,也正常。”他说。
回到村里,刘安平和过去一样,很少和别人打交道。他又重新开上车,尝试着做起生意,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精神病人还能开车?”村民们议论纷纷。
在此期间,没有任何机构对已被判定为精神病的刘安平进行监管。龙舞组组长周松说:“没有任何部门要求村里对他进行监管。他平时完全正常,我们也就没人去管他。”后来,刘曾一度搬到遵义城里住,监管更无从谈起。
资深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介绍,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我国刑法对于不负法律责任的精神病人,只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是,对于什么是“必要的时候”,相关机关却没有给予解释。由于缺乏细化措施,这一要求在现实操作中很难落实。
精神病人犯杀人案,往往免予刑事处罚,但其出狱后的监管,在此前基本是个真空,处于“家庭监管”的状态。而这些精神病人的家人连自身的安全尚不能完全保障,更没有足够的能力监管病人了。这无疑给社会留下一颗定时炸弹。
被威胁的合作伙伴
重获自由的刘安平开始寻找做生意的门路。卢永超和刘安平是对门的邻居,1996年起在村里的东风水泥厂(后改名筑神水泥有限公司)做化验室主任,该厂的厂长也是卢家的亲戚卢光勋。
2007年前后,刘安平找到卢永超,说自己有渠道弄到水泥厂需要的原料黄泥,希望能促成合作。
卢永超起初也担心刘安平的精神状况,但看过去几年他都没任何毛病,俩人又是对门邻居,他决定帮刘安平这一把。于是2007年、2008年两年期间,工厂里用的黄泥都从刘安平手下采购。刘安平则拿出部分收益,给卢永超“当做买烟钱”。
黄泥最初每吨14元,后来慢慢涨到最高时24元。刘安平往厂里运黄泥,少则几十吨,多则数千吨。两年期间,卢永超承认收的“烟钱”有将近15万,可以推想刘安平也从黄泥生意中获得相当丰厚的收益。
但2008年年底,厂里调整水泥品种。卢永超说,这时刘安平提供的黄泥经常掺有杂物,质量大大降低,同时刘又喊出每吨30元左右的高价。终于让厂长卢光勋决定弃用刘安平的水泥,另寻其他合作伙伴。
眼看赚钱的生意黄了,刘安平十分不甘心。他迁怒于卢永超,认为是他从中作梗,让水泥厂把自己甩掉。他开始持续地威胁卢永超,称要报复他。
卢永超不断地解释,甚至还请厂长出面和刘安平谈,但都没有消除他和刘之间的矛盾。
有一个冬天,刘安平突然找到水泥厂车间,一脚把卢永超踹倒在地。卢永超只有1米64,面对1米7出头的刘安平毫无反抗能力,趴在地上全身都是灰。
刘安平不断地找到卢永超,要他重新启用自己的黄泥,并威胁他如果不从,就把他收回扣的事情告诉厂长卢光勋。
卢永超不堪其扰,考虑再三,决定把从刘安平处收的回扣全部退还。2010年夏天,他把前后收的约15万元回扣提现,约刘安平到家中,把沉沉的一大包钱还给他。刘安平没说什么,拎着钱走了。
确实有短短一段时间,刘安平没有再找过他。
一天晚上,卢家人聚在门口吃西瓜,卢永超自己在屋里休息,突然刘安平蹿到他身后,用左手掐着他的脖子说:“我给你准备了点好东西,你信不信我杀你全家。”卢永超不知道刘安平右手是不是拿着凶器,吓得不敢动弹。刚好卢的母亲端着西瓜进屋,刘安平把手松开,走了。
想起刘安平曾经杀人的事,卢永超更加不寒而栗。在受到性命威胁后,2010年夏天,他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悄无声息地搬到遵义城里租房住。
“我宁可放弃做了多年的水泥行业,也不想再跟刘安平打交道了。”卢永超说。他的新家地址甚至连父亲卢大光和哥哥卢永金都没告诉。
许兰亭律师介绍,2013年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门辟出一章,增设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其中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报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龙舞村组长周松说,卢永超受刘安平威胁的事,在村里几乎人尽皆知。卢永超还曾报过案,但警方说,刘没有任何实际行动,警方无法插手。于是即便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对刘安平的监管,仍始终处于空白状态。
事先张扬的谋杀
和上次的突然行凶不同,这一次出手杀人,刘安平已嚷嚷许久了。多名村民都亲耳听刘安平说过,要杀卢永超、卢光勋等几名仇人,但没有人把刘安平说的“疯话”真正放在心上。
卢永超在遵义改行做保安,后来又做架电线的电工。除2012年母亲生病去世回老家奔丧,他再没回到过村里。
一度,刘安平也搬到遵义去住。他迷上了炒股,期间也跑过运输,但似乎没有挣到什么钱,又搬回村里住。
村民传说,刘安平是为了找卢永超才搬到遵义去的,而他之所以回村里,是炒股赔了钱,经济条件差,不得已回来的。
在此后的时间里,刘安平像曾经一样,一根筋似地想找到卢永超。
刘安平开始不断地找卢永超的父亲卢大光打听卢永超的下落。他说,自己有渠道可弄到水泥厂需要的其他原料,希望卢大光帮他找渠道。卢大光说,自己一个老头子,不懂这些。
2013年6月,卢大光给卢永超打电话说,刘安平带了两万块钱,突然到家里,跪着求他给自己谋些生计。卢大光无可奈何,同时也非常愤怒,呵斥刘安平:“你再来找我,我就报警了。”
此后一段时间,卢永超没有刘安平的消息。出事前天晚上,卢永祥路过刘安平家。刘安平在煮小鱼,招呼卢永祥到家里聊天,但卢永祥推辞了,他去和朋友喝酒。
直到7月17日中午,卢永超的父亲卢大光、哥哥卢永金成为刘安平下手的目标,血案再次震惊全村。
48岁的卢永金身中数刀,被家人送到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他女儿记得父亲输了23袋血。当晚10点55分,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很快,卢永金也去世了。警方的尸检报告称,卢永金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我父亲和哥哥完全是代替我的牺牲品,刘安平真正想杀的是我。”卢永超说。他去医院看哥哥的时候,还有村民担心地提醒他:“刘安平万一去医院找你怎么办?”
人人自危的村民
这次杀人后,刘安平没有留在原地等警方抓捕。他把刀丢在路旁的菜地里,沿着村北边逃跑了。而等村民们反应过来才发现,刘家一家人也在案发后从村里消失了。愤怒的卢家人,把死者的灵位,摆到了刘家大门外。
“刘安平,37岁……作案时上身穿白色翻领短袖T恤,下身穿天蓝色短裤,黑色人字拖鞋……”很快,通缉令贴遍了遵义市,提供线索的群众可获一万元奖励。通缉令上的刘安平,浓眉大眼,怨恨地注视着前方。通缉令上,强调他“患有精神类疾病”。
逃跑路上,他用手机给好友卢永祥打了电话。长达30分钟的电话,依然主要是他在讲,卢永祥听着。刘安平不住地抱怨卢永超、卢光勋等人谋划陷害他。“你杀了两个人,你疯啦!”卢永祥说。刘安平依然平静地回答:“没办法,是他们把我逼到绝境了。”
警方正是根据这通电话,确定了刘安平的位置,案发第二天在遵义市的南宫山铁路附近将他抓获。
与此同时,村里干部迅速出面和死者家属协商,7月21日就和家属签订了《善后事宜承诺书》,由村委会和镇政府为两位死者支付丧葬费、家属困难补助金共计9万元,此外另资助5万元。而家属承诺死者尸体“7月22日下午6时前火化并及时安葬”,家属“不再因此事采取过激行为及引发其他社会矛盾”。
但这样一份协议书,并不能打消家属和村民的担忧。“如果刘安平又因为‘精神病’被放出来了,村里岂不是得人人自危?我们怎么才能确定不会再有下一次血案?”有村民说。
来源:中国广播网记者 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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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19.*.* 令人不寒而栗的案例。
精神病和刑事责任承担能力之间往往会存在较大的漏洞,精神病人在发病期不一定就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对正常人而言,犯罪行为其实也就是属于“精神失控行为”而已。
本案给我们的反思是:除了对有暴力危害性的精神病人实施有效的监管之外,其实,更需要在涉及刑事责任承担的精神病鉴定上实施更有效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