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原创 - 转载 - 未分类 - 推荐
切换为不分页显示
【首页】→ 【律师职业】→ 【转载】→ 主题:李天一案迁怒律师是缺乏法治理性的表现
字体:    回复
李天一案迁怒律师是缺乏法治理性的表现 
admin(2013/7/12 22:11:08)  点击:14979  回复:1  IP:58.214.*.*
此贴在2013/7/12 22:12:20被*admin*编辑过

李天一新律师发声明欲做无罪辩护,专家称违背职业伦理(7月11日《潇湘晨报)。
  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是律师的天职。而且稍具法律知识就应该知道“无罪辩护”和“认定无罪”是两个概念。律师选择“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是职业自由,在李天一案案情基本没有疑点的情况下,选择对其“无罪辩护”实际上很有可能产生刑期加重的反效果,李家的如此选择实在不明智。
  对此,迁怒律师的“职业伦理”没有道理。法国大革命时为“人民公敌”国王路易十六辩护的律师马尔泽布,面临着“律师胆敢为国王辩护,只能见上帝”的官方威胁,更承受了“路易十六必须死,因为祖国必须生”的民意压力。顶住压力为路易十六辩护的马尔泽布,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可是,今天的法国最高法院的大堂中,矗立着马尔泽布的雕像!因为他的行为体现的是真正的法律精神。美国辛普森案也是如此,因为律师的“搅局”,众人皆认为有罪的辛普森,竟然被法庭认定无罪释放。也没有听说美国人民痛恨律师,指责其违背职业伦理。
  律师的辩护是司法过程中实现程序正义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有人对“捣乱”的律师屡屡动用公权打压;还有不少民众看到律师替嫌犯辩护口出恶言,我们的法治理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江西 周建邦)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江西 周建邦
    原标题:李天一案不应该迁怒律师
.1.  回复:李天一案迁怒律师是缺乏法治理性的表现 
admin(2013/7/24 16:33:12)  IP:114.224.*.*
     李天一辩护律师所在律所网站被黑 律所暂不处置

  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的两位新代理律师日前发表声明,称当今社会和舆论对其不公,在网上引起一片哗然。昨天凌晨,李某某代理律师之一王冉所属的律所官网遭黑客攻击,黑客留言称:“只为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李某某轮奸案的代理律师薛振源日前因扛不住压力辞职,其父母李双江、梦鸽又为儿子委托了新律师。7月10日,两位新律师陈枢、王冉发表声明,称北京警方以真实姓名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已经涉嫌侵权,而媒体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视频等对该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构成侵权。声明还指称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对被告人进行陪酒劝酒,酒吧也存在问题。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于前天也发出声明,对李某某一方的观点一一回应,并透露案发后,杨女士多次受到李某某的恐吓和威胁。律师还透露,受害人看到对方的表态后“感到极其悲愤、痛不欲生”。

  两方律师的声明一经发出,网上立即掀起了舆论风暴,网友们纷纷指责陈枢、王冉律师,而对受害者杨女士及其代理人表示同情与支持。据了解,王冉此前为海淀检察院书记员。

  自昨日凌晨起,网上便纷纷传闻王冉所在的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网站遭黑客攻击,称该网站首页上留着“只为还当事人一个公道。BY娃娃洗澡”。昨日晨,记者登录该网站,发现该网站内“律师团队”栏下,律师们的头像全部被改成了一戴帽子的卡通小男孩儿形象。

  昨日下午,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一值班人员回应证实,该网站的确遭黑客攻击,不过,他们不想追究这事儿是谁干的,“也不想改正过来,就先这么着吧。”

  ■律师说法

  再气愤也不能黑网站

  “李某某代理律师王冉所在的律所网站被黑,无疑是因为李某某两位律师的声明。”昨晚,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分析称。

  但是,许兰亭表示,无论如何也不应去黑网站,“这是违法行为,甚至可以构成犯罪。”网友做出黑律师网站的行为,各种各样的考虑都有,但无论你怎么生气都不能去黑人家的网站。网友有情绪,可以通过网络发帖、微博、评论等等表达意见,无论怎么看,“手段是极端错误的”。

  许兰亭表示,既然做律师,就无非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有罪辩护,一种是无罪辩护。无罪辩护对律师而言,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应基于事实和证据。


[本主题共1回复 | 每页显示20回复]
按用户名:    按标题:   按内容:       包括所有回复
【首页】→ 律师职业→ 回复:李天一案迁怒律师是缺乏法治理性的表现
帖子标题:
   未登录!    

您的权限:
发表回复:×
UBB功能:×
文件上传:×
 
   
风格选择:极速  古韵  宽屏  大字  蓝色  |  图示说明: 24小时新发主题  最近被编辑的主题  超过24小时普通主题
页面执行时间:78.125毫秒 | 在线:39 今日:2098 合计:9332450 | 清除COOKI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