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英菲尼迪醉驾车祸案被告一审被判无期并赔偿366万余元 admin(2011/5/21 19:51: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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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91.*.* 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的肇事者陈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支持了检方指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一审判处司机陈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366万余元。听完判决后,陈家面色通红,表示判决结果量刑过重要提起上诉。
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
5月17日,陈家一案在二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当庭播放了几段事发时的监控显示,2010年5月8日晚,陈家在一酒吧为朋友庆生,17次举杯饮酒。次日5时36分许,陈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小轿车,在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撞上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事后,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一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公交车乘客刘先生软组织挫伤。
该案开庭后,陈家的妻子与王辉连夜商议达成366万元的赔偿协议。目前,陈家一方已支付近200万元,余款将以卖房子的钱来偿还。
律师称上诉可能性大
昨天9时30分许,陈家案第二次开庭。法官对双方已达成的赔偿协议进行了确认。
在最后陈述时,陈家一声长叹,继而沉默了几秒钟后说:“我知道这弥补不了什么,未来的日子希望能为他们做点什么。”
审判长宣布休庭。在被法警带出时,陈家看到在旁听席的妻子,并向她微微点头。
20分钟后,法院再次开庭。法官宣读的判决书称,陈家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陈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者家属共计366万余元,肇事车辆予以没收。
宣判过程中,陈家面无表情,一直低头看着地面。听到“无期徒刑”时,他的脸颊一下变得通红。法警迅速给他戴上手铐,将其带离。
陈家的律师称,判决过重,上诉的可能性很大,将于下周会见陈家,听取他的意见,决定是否上诉。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