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供水供气合同将告别“霸王条款” admin(2010/12/10 22:34: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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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13.*.* 江苏法制报讯(张旭 朱品昌 侯岚铭)据悉,从明年1月起,该市供水供气的格式合同中不公正的情况将基本消除。近日,无锡工商局公布了经过专家逐条审核、纠正的19处不公平或显失公平的新版供水供气合同。与过去的合同相比,新版合同在产权分界、维护更新、告知义务、使用期限等方面,都作出了对消费者更为公平的约定。如新版供水合同中首次明确规定:“供水人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4小时内止水,管径在500毫米及以下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大于500毫米的应在48小时内修复,并启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在修改后的供气合同中,则对原来语焉不详的“断气前告知”作出了清晰而详细的约定:“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查等原因,需中断供气的,应按规定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提前24小时公告,通知用气人。”
从今年8月起,无锡工商部门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行动,首先从供水、供气两大公用行业入手,与法律专业人士一道,用2个多月时间,对供水和供气的所有格式合同条款进行审查。专家介绍,修改后的新版合同,遵循对等、公平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纠正了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使合同“少了霸气,多了和气。”目前无锡市共有7家供水和供气企业的9份格式合同成为首批备案合同,新版合同经过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将于明年元旦前正式与消费者见面。无锡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明年内,全市所有供水、供气企业的格式合同都要经过备案,再也不能“自说自话”。
无锡工商局明年还将着手对旅游、拍卖、保险、供水等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备案,并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将合同备案的覆盖面扩大到江苏省工商局规定的12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