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跨省追捕案”纠错 吴忠公安副局长被免职 admin(2010/12/2 13:33:3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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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7.*.* 12月2日零时许,宁夏自治区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媒体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案,并处理相关责任责任人员。 通报称,今年11月23日,该市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属于错案。对王鹏的刑事拘留立即解除。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被免职。
此前,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在办公室内被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的警察带走。事情源于3年来,他一直发帖、写匿名信举报“官二代”大学舍友马晶晶在宁夏公务员考试中涉嫌“作弊”。马晶晶2007年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共青团银川市委。
11月30日晚,有消息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王鹏被刑拘,主因是其对马晶晶父母 “污蔑、诽谤”。自2007年开始,王鹏就以匿名信的方式向吴忠市各大党政机关举报马晶晶父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今年10月,马晶晶及其父母就匿名信事件,“求助”吴忠市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侦查。
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现任中共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此案发生后,引起舆论哗然,众多媒体纷纷介入报道,大批媒体记者前往宁夏采访。
12月1日,利通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和被举报者马晶晶分别接受了央视和新华社的采访,而吴忠警方还承诺将举行通报会介绍案情。但原定对众多媒体开放的通报会迟迟未召开。
12月2日凌晨,吴忠市委、市政府正式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通报说,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关注报道,以及法律专家和网民关注、评述刑事拘留王鹏事件,是积极主动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具体表现。市委、市政府责成吴忠市有关部门对利通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鹏案进行了依法审查。审查结果认为,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办理王鹏案件中存在过错,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属于错案。
吴忠市公安局做出《关于纠正王鹏涉嫌诽谤案件的决定》,确认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适用法律不当,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
吴忠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予以免职。此外,责成利通区区委对负有分管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何泽祥一人身兼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五职。
利通公安分局刑警队负责此案的石姓副队长此前向媒体称,该案的办理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
吴忠市委、市政府在通报中承诺,“有关案件的进一步调查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布”。
吴忠市公检法机关事先如何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具体哪位领导做出批示等细节,尚待吴忠市方面的进一步调查和信息发布。
来源: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