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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admin(2010/6/11 10:12:29)  点击:13999  回复:0  IP:222.191.*.*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锡政发〔2010〕9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国家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关键举措和重要保障,对于推动无锡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优化发展、转型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无锡“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制定本纲要。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顺应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应对国际竞争挑战的客观要求。
  知识产权以其独有的垄断性已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发展高新技术、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武器。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极力维护其技术垄断地位。我国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确立为国家第四大战略。因此,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知识产权优势,是应对国际社会的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的客观要求。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市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迫切需要。
  无锡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后期,面临着转变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模式的历史使命,既要大力发展新兴高科技产业,又要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自主创新,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运用,是我市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
  (三)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市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重要举措。
  无锡地处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和对外开放前沿阵地,经济社会发展受资源、环境等因素制约十分突出,我市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造就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引领,培育和发展高科技产业,是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引领作用,为我市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全面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近期目标(2010-2015年)
  1.专利目标:全市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质量明显提高,至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5万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达到65%。专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专利技术实施率和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高新技术领域90%以上的重大专利技术得到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国(境)外专利申请量明显提高。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0家,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2000名。
  2.商标目标:商标国内注册年均增长2400件,无锡市知名商标达到140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到480件,驰名商标达到90件,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数年均增长15%,同时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知名度商标。
  3.版权目标: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初步构建版权管理、版权检索、版权保护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做好国产软件的推广工作,基本实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
  4.其他目标:取得植物新品种权2件以上,引进植物新品种50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大幅度提高,初步形成比较优势。商业秘密、地理标志、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等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长远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面建立符合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发展机制,使无锡成为创新活力强劲、成果转化高效、保护措施有力、管理体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同类城市第一方阵。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1.提升优势产业和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面构筑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政产学研合作、“三创”载体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的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依靠知识产权制度做大优势产业、做强优势企业、做优主导产品,形成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链体系。加快培育传感网、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生物、软件及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现代旅游、生产性服务业为核心的九大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发展以现代装备制造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努力提升和改造纺织、服装、轻工、电动摩托车等传统产业。选择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骨干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高品牌意识,形成核心知识产权,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2.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运用和实施专利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重点的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广泛深入地参与“530”计划、“无锡千人计划”和“7+1”政产学研联盟,推动创新成果与社会资本的紧密结合,加速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及其产业化进程,从体制、机制、资金等各方面为企业发明创造、创新发展提供优质环境和强力支撑,使企业成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先导力量。
  3.激发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发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并逐步提高对企业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要求。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的必备条件,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把是否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重要依据。加强创新意识的培养,在基础教育中全面推行创造性思维教育,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支持开展各类发明大赛、设计大赛、创新大赛、技术竞赛,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为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积淀雄厚的知识产权基础。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制定落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扶持政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动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成果。加快各类科技园区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吸引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制订和完善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财税和金融政策,推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广泛应用。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资本化运作,支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2.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重点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知识产权数据库和网站。定期发布重点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报告及技术研发指南,帮助和指导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特别是专利文献信息,制定实施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避免重复开发和技术侵权。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为供需各方提供专利技术、著名品牌及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信息,促进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特别是优秀专利技术成果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
  3.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支持企业发展品牌产品,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的驰名(著名)商标。加快培育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旅游、餐饮、房地产、运输服务等服务商标。大力发展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特色农副产品产业,促进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加强无锡软件产业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有效地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和其他各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能力。引导和推动外贸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尽快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支撑创新成果产业化。
  4.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应对拟立项的重大经济专项和重点技术开发项目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对重大投资和技术引进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评估,对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和风险提出决策建议和解决方案,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科技管理的全过程,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快建设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基础条件,优化工作机制和流程。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维权指导与援助作用。认真研究国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努力降低维权成本。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努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
  2.构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机制。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知识产权社团等民间团体知识产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进企业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企业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促进和规范大中型企业建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主动开展维权行动,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密切关注本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和趋势,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避免侵权行为发生。
  3.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违法行为。完善展会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展会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查处。加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支持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
  4.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增强司法能力。依法审理知识产权侵权各类案件,提高侵权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优化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机制,营造方便、快捷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完善司法鉴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健全技术鉴定、技术咨询、专家证人、双向联系等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全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科学发展的目标考核,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建设,统筹规划、有效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加强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工作需要。
  2.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实施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引导企业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和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制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国内外专利技术的比对、分析、借鉴和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3.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事业,引导和扶持现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成长壮大,培育和引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急需的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整体水平。探索建立包括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咨询、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无形资产评估、专利信息传播交流、专利技术市场等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的服务机制,引导中介机构为广大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
  (五)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开展对知识产权工程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科研开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和科研开发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掌握和熟悉知识产权规则,加强技术创新,打造知名品牌,改进竞争模式,为企业培养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人才队伍。
  2.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育计划。积极承办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专业培训班,坚持开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前培训,加强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养和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机制,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我市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吸纳国内外高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来锡创业和服务,鼓励优秀人才到国外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和深造。
  3.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计划。依托市委党校、江南大学等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将知识产权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军转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530”高端人才等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强化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水平。
  (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的普及宣传,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推广工作,大力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2.倡导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文化融入企业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培养员工的知识产权文化素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创造,增强自身的发明创造意识。引导企业建立考核评价和奖赏激励机制,注重将知识产权申请的质量、数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企业员工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实施奖励的重要依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3.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试点示范。依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同的特点,按照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选择部分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的区域、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试点示范,分层次进行规划、建设和推进,努力形成具有无锡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弘扬创新精神,提升创造意识,激发创新活力,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发挥带头示范效应。
  (七)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1.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结合无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与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及国际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分析和把握国际知识产权最新发展态势,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我市的自主知识产权。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知名的科技、文化、经贸展会及各种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学习和掌握国际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2.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合作。以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合作为基础,加强在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多形式的交流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兄弟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行业合作。鼓励和引导我市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建立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组织行业力量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衔接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的桥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机构要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有关重大政策的制定、审定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汇报进展情况。各市(县)、区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负责本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全市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继续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利资助、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及表彰等各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制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完善知识产权风险投资和担保机制,拓宽知识产权工作的融资渠道。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类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创新创业。对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要予以优先采购。加大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境)外专利和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资助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入股、持股等多种分配与奖励形式,形成鼓励发明创造的分配制度。组织国家和省专利发明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奖的推荐工作,开展无锡市专利奖的评审,不断提高奖励额度,为知识产权创造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四)实施跟踪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落实,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组织实施,全面完成知识产权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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