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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撞车案”三方都撤诉 
admin(2010/5/21 16:21:06)  点击:16020  回复:0  IP:222.191.*.*
因撞车事故引起的周杰和(北京)新月联合汽车公司及两名“的哥”间的诉讼,今天上午以三方撤诉告终。记者了解到,三方已于庭外私下达成和解,但具体和解内容当事人不愿透露。上午,周杰代理律师在回避媒体的情况下,办理了撤诉手续。
周杰和新月公司以及两名“的哥”的诉讼原本定于今天上午正式开庭,并预计走完全部庭审程序。上午9时许,当法庭里已架好摄像机,十余家媒体记者在旁听席落座,两名陪审员也已进入法庭后,却突然传来消息说,双方均要求撤诉。
记者随后了解到,周杰一方的代理律师已到法院外,要办理撤诉,但不希望媒体在场。新月公司一方的代理人压根就没到庭,但给法官打来电话说,下午会来办理相关撤诉手续,包括公司的反诉和两名“的哥”的起诉。
据了解,周杰和新月公司及两名“的哥”已于私下达成和解,但具体和解内容当事人均不愿透露,也没有将该结果告诉法庭。
上午,为躲避媒体记者,周杰的代理人着实很“纠结”。9点前,有记者看见一名貌似周杰律师的短发女子进入法庭,看见有媒体在场后,便转身离开,边走边拨打电话。
随后,周杰律师给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有媒体在她就不进来办撤诉。当法院决定更换法庭并打电话通知该律师时,对方却称已经离开,下午再来办手续。但10分钟后,该律师又主动给法官打电话,说要回来办理撤诉,条件仍然是拒绝媒体在场。
之后,该律师成功躲避了媒体的监守,秘密进入法院大楼。当记者得到消息时,对方已经进入一间小法庭正在办理撤诉手续。上午10时50分,周杰的律师办理完撤诉手续从法院楼里出来后,遭到媒体的围堵。该律师一边回避一边表示:“无可奉告,这是我们之间的事。”
案情回放
去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驶一辆无牌照奔驰车,在高碑店北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周杰打电话报警后弃车离开。7月1日,朝阳交通支队作出《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周杰弃车为逃逸行为。7月26日,朝阳交通支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周杰“存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8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
事后,周杰将新月联合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新月公司”)诉至朝阳法院,索赔车辆损失20万元。事后,新月公司向朝阳法院提交反诉状,要求周杰支付该公司车辆全部损失9.7万余元。
继周杰起诉北京新月联合汽车公司财产损害赔偿之后,新月公司的哥高师傅、胡师傅也将周杰告上法院,索赔损失6万余元。 (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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