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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22日,澳大利亚力拓公司的4名在华员工——前中国区首席代表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自2009年7月初,力拓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胡士泰被刑拘后,其公司雇员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先后被上海国家安全局刑拘。同时,被认为是中方“内鬼”的首钢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谭以新,以及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际海运部负责人王洪九,也因涉及此案被查。
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显示,该案将审理3天。其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公开审理,“侵犯商业秘密”不公开审理。17日,葛民强的辩护律师翟建告诉记者,受“力拓案”牵连的首钢、莱钢员工不会在此次庭审中一同接受审判。
被告人之一刘才魁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在22日庭审辩护环节间隙对记者透露,4名被告人就受贿一指控认罪,律师团队将为他们进行有罪辩护。
据律师透露,胡士泰的受贿金额在600万元左右,刘才魁370万元左右,葛民强近690万元,王勇达到近7000万。从贿赂金额单项来看,王勇高达近7000万受贿额度,加之他是力拓北方区经理,依法判刑最高可达15年。此外,对其余3人的判刑或也在5年以上。对于受贿金额较低的刘才魁,刘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在争取为其做少于5年判刑的辩护。
胡士泰案进程 胡士泰等4人于2009年7月5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
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
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