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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钓鱼执法案"涉案司机当庭表示上诉 
admin(2009/11/26 20:39:36)  点击:17355  回复:0  IP:222.191.*.*
此贴在2009/11/26 20:43:14被*admin*编辑过

     核心提示:广州市民赖先生诉广州交管局“钓鱼执法”一案21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定赖先生属非法营运,赖先生不服判决,将上诉到市中院。   
  重庆晚报11月23日报道 在“钓鱼”成为敏感字眼的如今,“钓鱼”官司也层出不穷。就在上海钓鱼案一审宣判的两天后,广州市“钓鱼”案一审也有了结果。不过广州的赖先生没有机会像上海的张晖那样为胜诉振臂高呼。白云区法院结合当时的监控视频认定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交管局)执法证据确凿,遂维持了交管局的处罚决定。
  司机称机场接人被“钓鱼”
  赖先生是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所)的司机。今年6月18日,他被安排到白云机场接评审专家。当天他驾车行经白云机场的铂尔曼酒店门前,遇到路边有人招手,便停车问有什么事,路人说要到黄石路。   赖先生称,自己告诉路人要到南面去坐车,坐的士大概100元,坐顺路车可能50元。路人提出:“我给你50元,坐你的车行吗?”路人没等赖先生回应就开门坐上车。这时,突然从一侧开出一辆运政部门的车,挡在赖先生的车前。运政人员认定赖先生非法营运搭客。赖先生要求与路人对质,但遭拒绝。最后,运政人员暂扣了车辆。次日,广州市交管局对其罚款3万。
  赖先生不服处罚,一纸诉状将交管局告上了白云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广州交管局撤销罚款决定。
  法院说从事运输证据确凿
  法院认为,赖先生在交管局提供的现场视频中,陈述白衣男子打算搭乘他的车前往汽车站,但在本案起诉时又称是该男子未经允许自行上车,赖先生对事实陈述前后矛盾,因此法院将通过对案件中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审查认定本案事实。
  视听资料中,白衣男子陈述证实,其与赖先生商定前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小坪,且双方已约定车费为50元,路桥费自负,车到后付款。赖先生对该男子的身份提出质疑。但因运政执法现场环境的特殊,该男子在执法人员要求后仍拒绝提交身份资料,因此虽该男子身份不明,但其陈述的事实应予确认。据此法院驳回赖先生的诉讼请求。          司机直呼冤枉要再上诉
  对于判决,赖先生当庭表示上诉。
  对于法院指出赖先生前后陈述不一致,赖先生表示,他当时的确曾答应过白衣男子带他一段,但后来因担心碰到麻烦,还是拒绝了白衣男子。“我当时就要求对质,交管局的人说我们会串供,拒绝了。其实对质时交管局的人可以在场,那时真相不就大白了?”赖先生说。
  交管局方面则对一审判决没有意见。其代理律师邢女士对记者大吐执法苦水:“这段时间大家都很关注‘钓鱼’执法的事情,我们现在执法的压力很大!”邢女士表示:“我们和上海不一样,我们是收支两条线,罚款都上缴国库了,不存在交管局执法创收的情况。”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
  区政府公开道歉
  上海浦东新区政府日前就“孙中界事件”向公众公开道歉。经查,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件中,确实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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