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吴运生诉内蒙古甘迪尔蒙古风情园有限公司侵犯其“神六”照片著作权案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在法庭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承认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2008年5月,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吴运生陪朋友在内蒙古甘迪尔蒙古风情园游玩时,发现自己于2005年在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和呼和浩特市等地耗费大量心血拍摄的“神六”飞船发射、回收等系列组图,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被风情园擅自复制在“航天台”景区和广告宣传册上使用。其中1幅《神六返回》曾获首届亚洲摄影比赛大奖和内蒙古第20届摄影艺术展金奖。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中,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并积极为原告、被告进行调解。双方和解后,被告可再继续使用9幅摄影作品4年。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乌拉汗说,本案是近年来内蒙古摄影家维权的一起成功案例。摄影家为拍摄精品佳作,常常耗费巨资,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劳动。越来越多的摄影家在遭遇侵权行为后,开始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保护劳动成果。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李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