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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9日发出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 通知说,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8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lss@chinalaw.gov.cn